首先,这个是抓住了那女的心里,需要急钱去周转,还有就是她看合同的时候,起码签合同的带个懂合同的人吧,可能是怕别人知道,没带,再者,加上骗子的忽悠,什么惯例,潜规则等等,搞定,再之后就是东拼西凑,拆东墙补西墙,坑越来越大。古人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我不这么觉得,本案例在前期中期任何一个地方切断,比如让她还50万的时候,直接买一套房,搞定就行,就不会出现之后的情况,就是女主觉得借3万,还那么多,觉得亏,没想到之后亏的连她妈就认不得了。说了不少了。
最后说一句重点 :本案例所有的都是与事实不符的阴阳合同,那就是说本合同至始至终都是无效合同。放下身段,走司法程序,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