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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教师课上教学生别网聊,课后见网友被强暴 [打印本页]

作者: k老    时间: 2014-10-8 21:05     标题: 女教师课上教学生别网聊,课后见网友被强暴

现代快报:一名女教师上课时教育学生不要网聊,下课后却被网友骗至酒店强奸。近期网聊引发的性犯罪呈上升趋势,足以引起各方关注。



女教师夏某上网时认识了自称大学生的朱某,聊天中,朱某得知夏老师爱好文学,便投其所好,经常写诗送给对方。一段时间下来,夏老师对朱某颇有好感,两人成了网上的爱侣,每天在QQ上与朱某聊天,也成了她生活的必需和唯一的精神寄托。



终于有一天,朱某到无锡入住一家酒店,提出要与夏老师见面。夏老师考虑了一番后前往赴约,没想到彬彬有礼的“大学生”朱某露出了本来面目,利用夏老师要面子,怕隐私被人知道的心理进行威胁,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直到5天后,夏老师才下决心报案。法院审理后,以强奸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让承办法官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一个有着多年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经常在讲台上告诫学生们提防网络不良影响的老师,竟然没能教会自己。



据介绍,从2005年至今,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受理的因网聊引发的性犯罪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受害女性中近一半都面临着生活或工作压力大,缺少和朋友、家人沟通的问题。



北塘区法院刑庭的法官提出了对策:女性对于网友要提高警惕,洁身自好,与网友见面尽量选择公共场合,不给犯罪分子提供任何机会。


点评:都是网络惹得祸!

都是寂寞惹得祸!

都是爱情惹得祸!

作者: 碧海情天    时间: 2014-10-8 21:21

这还能判强奸吗  我觉得这男的怪冤枉的 明明是酒店幽会 完事反悔
作者: ilzhy5210    时间: 2014-10-9 11:03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都过去5天了 应该没什么证据了吧 也能判刑  不能理解
作者: txx123    时间: 2014-10-9 11:56

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不好说,不过还是要小心的好,不要总是抱有幻想的,动不动就去约会
作者: zb_fire    时间: 2014-10-9 12:02

正常啊 老师是过了18岁吧能对自己做的事负责。但学生满18了吗?学生搞出人命了,谁负责啊?
作者: frfrfr123    时间: 2014-10-9 13:39

强暴后5天报案,应该是心理反复无常了。证据早就被睡没了都
作者: ggjjddmm    时间: 2014-10-9 19:25

这叫以身作则的好老师,不光说教,而且用行动证明网聊后果很严重!
作者: 高级贾宝玉    时间: 2014-10-9 19:31

能教会别人却教不会自己,悲哀!
作者: linalicetitan    时间: 2014-10-9 22:36

我感觉是假新闻。过了5天了,男的只要智商正常,一口咬定是约炮,这强奸的证据何在?中国的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既然告别人强奸,那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别说5天了,就是2天过去这强奸的证据都很难搜集了,难道这女的不洗澡不换衣服?再一个,是这个女的自愿去宾馆的,而且双方前期有过交往,男的完全可以说双方是恋人关系,要以强奸定罪,实在感觉有点难的。
作者: 进入退出    时间: 2014-10-9 22:39

我也觉得这个是假新闻,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5天了,证据都不叫什么证据了吧,脑残的记者编的吧
作者: rockeysun    时间: 2014-10-10 11:02

到酒店里会网友,这怪得了谁,而且有聊天记录,应该算情侣关系吧
作者: Darkon    时间: 2014-10-10 11:34

应该是见面后不甚合意,过后觉得吃亏了报警~~大家都是成年人,能到酒店赴约就有约炮的潜意识存在,不然会提出在公共场所见面。
作者: qibenshuai    时间: 2014-10-10 13:30

国内现在有些新闻就是骗故事。也不知道瞎说些什么
作者: bqwsw    时间: 2014-10-10 13:56

现在网聊出事的太多了,要不现在都说微信、陌陌是约炮工具,这位教师还教育孩子呢?网聊哪有好人,都是有企图的,谁平白无故和你聊天,天天不工作,不垫钱呀?都有是企图的,想钓免费鱼的,现在找小姐得花钱,而且还怕被公安抓,还怕得病,所以用网聊,既可以白白的上床,又可以少得病,有可能还不用套,一举多得,最主要的不用负责,公安抓了,就说和情人约会,不犯毛病。现在的女人天天幻想美好的人生,不奋斗,不努力,喜欢男人花言巧语,不实际,不敢面对人生,自己又不值钱,心比天高,命比纸簿,就是这个道理。网聊频频出事,网友天天有见面的,天天有出事的,可还是上当,这种女人不值得可怜。还教师,她够资格吗?怎么育人?都给这个职业抹黑。
作者: pkking999    时间: 2014-10-24 10:47

教师为人师表、就应该以身作则。
作者: riairiai    时间: 2014-10-24 20:58

这个新闻的来源我保持怀疑态度。楼主能注明出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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